睿思网讯:10 月 16 日,香港金融管理局向银行发出指引,修订适用于物业按揭贷款的逆周期宏观审慎监管措施。
第一: 所有住宅物业,不论物业的价值及是否自用,按揭成数上限统一为七成。
第二: 以「资产水平」为审批基础的物业按揭贷款的按揭成数上限由六成提升至七成,与以「供款与入息比率」为审批基础的物业按揭贷款看齐。此项修订适用于所有住宅物业和非住宅物业(包括写字楼、商铺及工厦等)。
第三: 非自用物业的「供款与入息比率」上限由四成调升至五成,与自用物业的「供款与入息比率」上限看齐。此项修订适用于所有住宅物业和非住宅物业。
第四: 取消按揭申请人在申请按揭时如有就其他按揭物业作出借贷或担保,须调低所适用的按揭成数上限及「供款与入息比率」上限 10 个百分点的要求。经修订后,所有住宅物业和非住宅物业的按揭成数上限划一为七成,「供款与入息比率」上限划一为五成。
以上修订即日生效,适用于今日或以后签订临时买卖合约的物业交易。有关修订同样适用于早前已经签订临时买卖合约并且在今日或以后预计完成的楼花物业的按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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