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清镇市城区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需要,滨湖大道与百花路交叉处周边人行道及道路将实施占道施工。为确保施工和行人、车辆通行安全,现将占道施工区域和车辆通行方式公告如下:
一、占道施工期限
2024 年 10 月 16 日 23:00 —— 2024 年 10 月 31 日 23:00。
二、占道施工位置
(1)滨湖大道御府壹号门前,宽为两车道距离、长约 37 米;
(2)滨湖大道李琴家常菜馆门前,宽为两车道距离、长约 80 米;
(3)滨湖大道与百花路交叉口红绿灯处往百花桥头方向。
三、占道施工交通组织方式
(1)行经滨湖大道御府壹号门前,车辆只能直行或右转,禁止左转至百花路;
(2)行经滨湖大道李琴家常菜馆门前只能直行或左转,禁止右转至百花路;
(3)行经时光贵州至旅游学校门口的沿线车辆只能左转至清州大道绕行;
(4)行经清州大道人民政府往旅游学校方向的车辆禁止左转至百花路,只能在该路口右转至时光贵州或掉头;
(5)原政府综合楼、人社局的单位和居民车辆可临时驶入该路段,驶出时只能右转至滨湖大道妇幼保健院方向。其他社会车辆禁止驶入。
四、安全管理
施工期间,敬请广大驾驶员朋友提前合理选择绕行线路,积极服从现场交警的指挥。严禁车辆及行人擅自进入封闭施工区域,违者后果自负。对不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强行驶入和寻衅滋事的,由清镇市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清镇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 年 10 月 15 日
附:滨湖大道与百花路交叉处占道施工位置及管制示意图
编辑 段筠 / 编审 李枫 /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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