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14 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兴业银行(601166.SH)深圳分行因违规发放个人消费贷款,被罚款 50 万元。时任兴业银行深圳水贝支行行长、时任兴业银行深圳分行零售业务部总经理,因为对兴业银行深圳分行违规发放个人消费贷款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处分。而就在一个月前,兴业银行深圳分行因存在贷款 " 三查 " 不到位等违规行为,被处以罚款 160 万,两位相关责任人也受到处罚。今年下半年以来,兴业银行及旗下分、支行多次遭监管处罚,被罚款 12 次,累计罚款达 1090 万元。
在监管部门严查 " 贷款炒股 " 行为的当下,贷款管理成为银行遭罚的重灾区。据不完全统计,2024 年,已有 14 家银行明确因为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股市 " 吃了 " 监管罚单,覆盖了国有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和村镇银行。同时,涉及贷款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贷款资金进入限制性领域等行为的罚单也明显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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