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近日发布公告,对海印股份(股票代码:000861)及其高管邵建明、邵建佳、吴珈乐、叶海燕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具体形式为出具警示函。公告指出,海印股份在 2024 年初发布的《2023 年度业绩预告》中预测净利润亏损范围为 6800 万元至 8400 万元,但后续发布的《2023 年度业绩快报》及修正公告中,实际亏损数额显著扩大,最终确定为 1.6 亿元,与最初预告存在显著偏差且未及时更正。
此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关于信息披露准确性、及时性的规定。监管要求海印股份及其高管深刻反思,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同时需在收到决定书后 30 日内提交详细的整改报告,以纠正违规行为并防止未来再次发生类似情况。
此外,公告还明确,若对本次监管措施持有异议,相关人员有权在法定时限内提出复议申请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综合财中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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