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讯达公告,董事崔霞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45.95 万股 ( 占公司总股本 1.23% ) 。特定股东华诚盛达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 270.27 万股 ( 占公司总股本 1.35% ) 。上述股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均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均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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