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迈斯(股票代码:688612)近日发布公告,宣布公司股东、董事兼总经理刘钧先生已解除部分股份质押,共计 600 万股,此举释放了其持股总数的 21.91%,相当于公司总股本的 1.43%。解除质押后,刘钧先生尚余质押股份 740 万股,占其个人持股的 27.03% 及公司总股本的 1.76%。
截至目前,刘钧先生直接持有的威迈斯股份总量为 2738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6.50%。本次调整使得刘钧先生的累计质押股份总数变为 1340 万股,其中剩余质押股份为 740 万股。
公司强调,未来如质押情况出现重大变动,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能够获取最新、最准确的信息。
(综合财中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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