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监局近日发布公告,指出深圳市任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在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违规行为。该公司因未实质性审核投资者适当性材料,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被深圳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此举主要源于公司未能履行谨慎勤勉义务,导致投资者适当性审核工作存在疏漏。
对于此次处罚决定,任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享有申诉权利。根据规定,公司可在收到决定书后的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选择在 6 个月内向具备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值得注意的是,复议与诉讼期间,该行政监管措施将继续执行,不受影响。
(综合财中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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