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 09-14
重庆证监局:对迪马股份出具警示函,违规向“21迪马01”认购方关联方支付补偿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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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思网讯:9 月 14 日,重庆证监局近日披露,经查,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债券发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财务核算等四方面问题。根据相关规定,现对迪马股份及时任董事长罗韶颖、时任董事长潘川、时任董事会秘书李俊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债券发行方面:2021 年 4 月,迪马股份发行的 "21 迪马 01" 公司债券由上海挚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泸州银行认购。应上海挚新提出的认购要求,迪马股份安排子公司私下与上海挚新签订多项协议,以房地产项目为基础提供增信,并在票面利息之外,以财务顾问服务费用形式向上海挚新关联方支付补偿收益。

另外,对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经查,公司存在提前向媒体泄漏破产重整相关重大未公开信息、提前向媒体泄漏增持相关重大未公开信息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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