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内容
◆无照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的行为。
◆ 生产、销售无国家强制性认证(CCC 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及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乘员头盔等行为。
◆ 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
◆ 销售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的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包括不合格电池、充电器、乘员头盔等。
◆ 违规回收、二次组装加工蓄电池的行为。
◆ 经营者未按要求明码标价,实施价格欺诈。
◆ 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如拒绝履行 " 三包 " 责任等。
◆ 违反广告法规定,虚假宣传电动自行车性能和规格。
◆ 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电动自行车经营行为。
征集方式
现场举报:前往横山区政府大楼 18 楼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科或者各镇办市场监管所进行举报。
征集时间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征集说明
● 举报时,请提供详实的信息,包括违法违规行为的时间、地点、具体情形及相关经营主体信息。
● 举报内容须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对所有举报信息保密处理,确保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请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提升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有效维护良好的电动自行车经营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榆林市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 年 9 月 13 日
来源 /榆林市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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