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马换换)1 月 9 日晚间,合众思壮(002383)发布公告称,公司获核准公开发行不超过 5.5 亿元公司债券,但由于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未能在有效期内完成首期公开发行公司债事宜,此次公开发行公司债的批复到期失效。
据悉,在 2018 年 1 月 10 日证监会向合众思壮核发了《关于核准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合众思壮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5.5 亿元的公司债券。此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24 个月内完成。
但合众思壮表示,在取得上述批复后,公司一直积极推进发行事宜,由于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未能在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首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宜,因此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到期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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