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 09-09
中洲控股股东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深圳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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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9 月 9 日中洲控股公开信息显示,中洲控股股东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 , 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深圳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 ,2023 年 2 月至 8 月期间 , 你公司所持中洲控股 5% 以上股份多次司法冻结延期 , 冻结股份情况发生变更 , 但你公司未及时告知中洲控股并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罚决定如下:

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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