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一份民事裁定书。
法院裁定,宣告江门市橡胶厂破产,并终结其破产程序。
据了解,今年 8 月 15 日,该公司管理人提出申请,请求法院宣告这家橡胶厂破产。
缘由是,江门市橡胶厂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且无财产可供分配。
经查明,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召开。
债权人、债务人对管理人编制的债权表记载的债权,均无异议。
2021 年 1 月 15 日、2023 年 4 月 12 日,法院依法裁定确认。
法院认为,江门市橡胶厂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无资产清偿全部债务。
同时,该工厂没有重整、和解的可能,符合宣告破产条件。
故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做出上述裁定。
目前,江门市橡胶厂的营业执照,已经被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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