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9 月 2 日,王府井公告,8 月 30 日,公司与北京首都机场商贸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签署了《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新设免税店项目合同》及《牡丹江海浪国际机场免税店项目合同》,经营期原则上为 10 年整,若遇航站楼转场,则经营期相应调整。
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新设免税店项目基准年保底经营费为 249 万元,商品的销售额提取比例为 19%,经营费按相应计费年度内保底经营费与实际销售额提成两者孰高额计算;牡丹江海浪国际机场免税店项目基准年保底经营费为 23 万元。在经营期内,上述项目实际年保底经营费在基准年保底经营费的基础上,按照实际年客流量比基准年客流量增长率进行调整。
若上述项目正常推进实施,将进一步丰富公司免税店业务类型,拓宽免税品经营渠道。但鉴于上述项目规模较小,预计对公司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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