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陕西 08-22
中国一冶集团新增执行标的812.52万元,未按要求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且逾期未整改被罚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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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因未按照支队要求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在办案人员送达限期改正指令书后 , 该公司逾期仍未整改,被陕西省西咸新区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罚款 8 万元。

根据 " 信用中国(陕西)" 官网发布的陕西咸社罚字〔2024〕2048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未按照支队要求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在办案人员送达限期改正指令书后 , 该公司逾期仍未整改,此行为涉嫌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陕西省西咸新区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 ( 一 ) 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第 ( 二 ) 项的规定,对其做出责令项目停工 , 并处罚人民币捌万元整 ( 人民币 :80000 元 ) 的行政处罚。做出处罚的日期为 2024 年 8 月 19 日。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天眼查 APP 数据整理,8 月 19 日中国中冶 ( 601618 ) 控股的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新增 1 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 812.52 万元。

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0 年 9 月 24 日,法定代表人为陈阳,注册资本 201902.652974 万人民币。天眼查 APP 股权穿透显示,该公司由中国中冶控股,持股占比 98.26%。

来源 /ZAKER 陕西 综合信用中国(陕西)、证券之星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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