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换换)8 月 5 日晚间,上交所官网显示,联创光电(600363)收到监管工作函。上交所就联创光电收购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明确监管要求,涉及对象包括上市公司、董事、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
据了解,8 月 5 日晚间,联创光电公告称,公司拟以现金 3.568 亿元收购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西联创光电超导应用有限公司 8% 股权,拟以现金 1.338 亿元收购共青城智诺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联创超导 3% 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对联创超导持股比例将由 40% 提升至 51%,并成为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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