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旭电、ST 东旭 B 公告,截至 2024 年 8 月 1 日,公司 A、B 股股票收盘价格已经连续十一个交易日均低于 1 元。根据相关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既发行 A 股股票又发行 B 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 A 股和 B 股股票收盘价同时均低于 1 元,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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