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自 2024 年 7 月 20 日起,广州市非居民管道燃气销售最高限价从 4.58 元 / 立方米调整为 4.42 元 / 立方米,执行期至 2025 年 1 月 19 日。调整考虑了天然气市场变化,平衡供需关系,有利于公司燃气业务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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