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 05-25
厦门版中小学师生社会事务减负规定发布:不得要求教师上街执勤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renwen1.html

 

厦门版的中小学师生社会事务减负规定来了,特别规定不得要求老师上街执勤、扫地。

前天,市教育局对外发布消息,从现在起,厦门市将开展三个月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为中小学师生减负专项整治工作。

市教育局指出,整治工作是为了 " 遏制社会事务随意进入校园现象 ",力争清理一批与教育教学无实质关联的任务,压减或合并面向中小学师生的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切实减轻中小学师生负担,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和校园氛围。

近期,国家、福建省先后发布社会事务减负规定,此次市教育局发布的,是厦门版。

专项整治

4 个重点

❶无相应法律法规依据,未经教育部门同意进入校园,要求中小学校和师生开展相关工作等问题。

❷向学校、师生、家长分派与教育教学无关任务,要求承担与教育没有实质关联的调查测评、网络投票、普查统计、信息填报等问题。

❸要求师生、家长关注微信公众号、下载安装与教育教学无关的 App,通过各种与课内教学无关的学习平台阅读、打卡、答题等问题。

❹面向学校、师生开展的各种检查、评比、考核等事项过多、频率过高、交叉重复、布置随意、过度留痕等问题。

6 项措施

严格制订准入标准

制订本市社会事务进校园准入标准,确保社会事务进校园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方针政策,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符合学生身心特点,有利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帮助师生增长见识、丰富知识、提升能力,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做好进校审批报备

实施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定期发布工作机制,严格控制市区二级社会事务进校园总量,明确活动开展依据、活动内容、开展形式、实施范围、时间和场地、验收方式等,防止执行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和层层加码增加教师负担。

优化考核考评指标

重新修订对学校各项年度考核考评指标,剔除不合理增加教师负担的指标要求,优化考核方式和流程,不得多头重复开展涉及学校的督导检查,减少台账资料和过程留痕的形式要求。

加强专项活动统筹

党委和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的维护稳定、扫黑除恶、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禁毒防艾等专项工作原则上每学年不超过 2 次。文明、卫生、绿色、宜居、旅游等城市创优评先活动原则上每学年不超过 1 次。教育行政部门严格统筹安排,已融入教材和日常教育教学的专项活动不再单独安排进校园。

杜绝无关事务摊派

合理安排城市创优评先任务,各类城市创优评先工作中,不得安排教师进行校园外绿化清理、上街执勤、整治环境、巡逻排查或其他与教师职责无关的工作。这一规定是厦门版才有的。

此外,要求不得通过教师组织学生或家长参与各类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得向中小学校和教师强制摊派各类非教育主责主业工作。

进一步规范基层单位入校行为,相关职能部门的基层单位不得向学校教师转嫁本单位应承担的工作职责。

规范精简移动应用

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不得要求中小学师生承担与教育没有实质关联的调查测评、网络投票、普查统计、信息填报、网络答题、人物评选等工作。

要规范涉及师生的移动应用,不得强制要求师生、家长关注微信公众号、下载安装与教育教学无关的 App。

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学校集体决策选用的教育移动应用,不得要求师生、家长使用。

相关标签

中小学 厦门 教育教学 考核 市教育局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