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适应刑事犯罪结构的变化,认真贯彻落实着力构建刑事检察“三个体系”要求,总结前期构建轻罪治理体系工作经验,一体化推进轻罪治理工作,深化构建中国特色轻罪治理体系武汉实践,4月30日下午,全市检察机关构建轻罪治理体系工作推进会在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召开。
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彭胜坤,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王莉,武昌区委副书记、组织部长李章波等出席会议。武汉市各区院、派出院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会。
武昌区委副书记、组织部长李章波在致辞中表示,武昌区委将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检察事业,希望市、区检察机关以本次会议为契机,充分吸收会议成果、落实会议精神,着力构建市域轻罪治理体系,为武汉加快打造新时代英雄城市贡献检察力量。
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慧就该院系统推进轻罪治理工作,构建“党委统筹、政法协同、社会参与、自身建设”的“四位一体”轻罪治理体系的工作经验进行了交流。与会人员观看了反映该院轻罪治理工作的专题片《良法善治——以“四个坚持”答好轻罪治理的时代之问》。
汉阳、青山、东西湖、洪山等区院检察长从矛盾纠纷化解、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数字检察以及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等方面对轻罪治理工作进行了经验交流。
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静主持会议并对《武汉市检察机关推进构建轻罪治理体系的若干措施》进行了解读。她表示,轻罪治理是一项兼具复杂性、长期性的工程,出台若干措施是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武汉市检察机关构建轻罪治理体系的框架性部署。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领会其精神,在轻罪治理工作中真抓实干、奋勇向前,推动轻罪治理工作走深走实。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童德华对武汉市检察机关的轻罪治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工作措施呈现注重体系化推进、注重检察机关履职主动性、注重科技赋能、注重轻罪治理有效性、注重办案质效的显著特点,并对进一步推进轻罪治理工作提出了建议。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王莉表示,省院党组高度重视轻罪治理工作,武汉市检察机关召开此次工作推进会,既是对前期工作的总结,也是对下一阶段工作的动员部署,意义重大。她强调,一是要持续发力,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按照省院下发的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市院下发的工作措施,围绕轻罪治理体系构建的工作要求,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找到一条适合武汉本地实际的轻罪体系构建方法和路径,打造武汉特色轻罪治理品牌。二是要加强工作经验的总结和宣传。要经常性进行工作总结,将其通过制度机制或典型案例等形式深化固化。三是要进一步深化轻罪治理理论研究。要加强和高校的交流,将成熟的经验做法上升为理论成果,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轻罪治理体系贡献武汉智慧。
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彭胜坤就贯彻落实《武汉市检察机关推进构建轻罪治理体系的若干措施》,构建全市轻罪治理体系提出四个方面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答好轻罪治理时代命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要深刻认识构建轻罪治理体系是适应犯罪结构深刻变化,推进犯罪治理、社会治理的客观需要,是落实上级部署安排的必然要求,是深化改革实践探索的应然之举,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着力提升轻罪治理效能,推动构建中国特色轻罪治理体系武汉实践走向深入。
二、做实深学笃行,准确把握构建中国特色轻罪治理体系的内涵要求
要坚持系统思维,从认识和实践两个层面准确把握构建轻罪治理体系的内涵要求。要在认识层面厘清“中国特色”“轻罪”“治理”“体系”的内涵,在实体、程序、政策理念、诉源治理层面明确其实践路径。
三、牢牢把握重点,扎实推进构建中国特色轻罪治理体系武汉实践
要着力构建党委领导下的多方协同、高质效办案、矛盾纠纷化解和诉源治理“四大体系”,强化数字赋能、理论研究“两大支撑”,推进轻罪治理系统化、体系化,努力为构建中国特色轻罪治理体系贡献更多的武汉检察机关的智慧、经验和实践样本。
四、压紧压实责任,坚决推动构建轻罪治理体系各项部署要求落地见效
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轻罪治理领导机制。要前瞻性、创造性推进轻罪治理工作,主动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做好转化落实。要将刑事检察“三大体系”构建相结合,也要将轻罪治理与专项重点工作相结合。要着力增强队伍素能,建设专业化团队,提升办案质效。要强化督导检查,做好经验宣传推广和问题分析研判工作。
2877期
文字:胡珣、田第潘
图片:田第潘
责编:鲁 昕
编审:花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