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 " 民以食为天 ",食品安全问题与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而因食品安全问题惹出的官司不少,这几则案例,给诸位提个醒。
去年 1 月,刘某与妻子到某日式烤肉店用餐,享用了牛小排、甜虾、海鳗等美食。除此之外,他们还点了金箔鹅肝和金箔眼肉,前者在鹅肝上撒金箔,后者则将牛肉连同金箔一起烤制。按照商家的说法,加入金箔就是主打一个贵气。这一餐,刘某与妻子共消费了 869 元。其中,金箔鹅肝和金箔眼肉分别花费 85.36 元、182.36 元。
第二天,刘某夫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腹泻及身体不适的状况。" 顶不住了,肚子疼得不行,简直是赔了健康又折钱。" 刘某说。后经过查阅新闻,刘某才得知金箔并非食品添加剂,不能被用于制作食品,而商家在食品中添加金箔是违法违规行为。刘某认为,某日式烤肉店作为餐饮服务提供者,向消费者提供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金箔餐食,侵犯了他的权益,故要求退还餐费 869 元,并进行十倍赔偿。
■陈凤翔 / 绘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结果:法院审理认为,该日式烤肉店制作、售卖金箔菜品,属于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其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规定,依法判决某日式烤肉店退还刘某菜品费用 267.72 元,并支付十倍菜品款项 2677.2 元。
依据: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法官朱颖认为,食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我国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规定,金箔作为重金属,既不是食品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剂,不能用于食品生产经营。本案中,某日式烤肉店为提高菜品价格,将安全性未获国家认可的金箔用于制作食品,既有违商家诚信经营,也违反了我国《食品安全法》。因此,对于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商家,消费者有权要求赔偿及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因此,刘某要求赔偿菜品价款及十倍惩罚性赔偿,未超出其权利保护边界,诉请要求并无不当。
法官提醒,近年来,有不少商家为了让所售食品看上去更高端、上档次,开始给食物 " 镀金 "。而原本普通的食品,一旦披上金箔外衣,随即身价百倍,甚至天价出售。然而,金银本就是重金属,既无法增加营养也不能提升口感香味;更有不良商家为降低成本改用由其他重金属和色素合成的 " 假金箔 ",消费者食用反而会增加肠胃不适、食物中毒的风险。(高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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