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 2023-01-13
深圳公开征求意见:生三孩三年累计可领补贴37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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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发布公开征求《深圳市育儿补贴管理办法》意见的通告,拟按照差异化递进式对市民发放育儿补贴,构建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营造生育友好环境,实现 " 幼有善育 "。

市卫生健康委官网截图

根据《深圳市育儿补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申请对象为夫妻双方均为深圳市户籍居民的,可由任意一方申请;夫妻双方只有一方为深圳市户籍居民的,由具有深圳市户籍的一方申请;离婚的、丧偶的由抚养该子女的一方申请;夫妻双方死亡的由该子女的监护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申请领取一次性生育补贴的,应当在该子女办理完出生入户手续后的 6 个月内,向该子女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申请;申请领取育儿补贴的,应当在该子女每满 1 周岁后的 6 个月内,向该子女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申请。

综合考虑深圳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婴幼儿养育成本等因素,《深圳市育儿补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按照递进式差异化的补贴思路子女数计算原则。按照一对夫妻生育存活子女的数量计算,双胞胎、多胞胎按子女个数分别计算,超过 3 个子女的按第 3 个子女的标准计算。再婚夫妻生育子女的,按本次婚姻实际生育子女的数量计算;如与原配偶有生育行为且子女未满 3 周岁的,该子女按上次婚姻生育子女的数量计算。

办法初步拟定深圳市育儿补贴标准:

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办理出生入户后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 3000 元,另外每年发放 1500 元育儿补贴,直至该子女满 3 周岁,三年累计发放补贴 7500 元,平均每年可领取 2500 元;

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办理出生入户后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 5000 元,另外每年发放 2000 元育儿补贴,直至该子女满 3 周岁,三年累计发放补贴 11000 元,平均每年可领取 3667 元;

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办理出生入户后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 10000 元,另外每年发放 3000 元育儿补贴,直至该子女满 3 周岁,三年累计发放补贴 19000 元,平均每年可领取 6333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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