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7 月 7 日 *ST 动力公开信息显示,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齐龙龙、非独立董事程芳芳、马辉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 , 信息披露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新动力或公司 ) 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中 , 记载的 2025 年度末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金额及对应增减情况存在错误。公司已于 2026 年 5 月 8 日更正了上述情况。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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