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7 月 7 日,湛江市住建局起草《湛江市市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补充通知(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文件调整人才公寓租赁期限、租金标准、配租户型等相关规则。
本次意见征集周期为 2026 年 7 月 2 日至 8 月 2 日,公众可通过邮寄信函、致电业务科室两种渠道反馈修改建议,文件有效期与原有管理办法保持一致,至 2028 年 4 月 11 日止,解释权归湛江市住建局住房改革和保障科。
租赁期限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C 类人才累计租赁上限调整至 6 年,各类人才续租次数、租金标准,均以首次签订租赁协议时间作为起算节点。
租金区分毛坯、带家具家电两类房源,按签约次数梯度上调。毛坯房源首租 A 类月租 1 元 / 套、B 类 100 元 / 套、C 类 5 元 /㎡;二次签约租金上浮;A、B 类第三次续租租金在上一期基础上上涨 30%,第四次及以后续租标准待 2028 年 4 月修订办法另行明确。带配套房源同步设置阶梯租金,同样实行三次续租 30% 递增机制。
文件明确,通知下发前已完成续租的 A、B 类人才,现有合同期内维持原有租金不变;人才等级晋升后,租金仍按累计签约次数对应标准执行。
配租规则作出调整,取消 A、B、C 三类人才对应的户型限制,各类人才可根据自身实际需求自主选择公寓户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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