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4 月 8 日,旭辉集团公告,于 2026 年 4 月 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 " 沪证监决〔2026〕104 号 " 决定。经查,发行人存在以下问题:1、2023 年以来,单次违约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逾期债务未披露或未及时披露临时报告;2、2024 年 4 月主体评级和债项评级被终止事项未及时披露;3、2022 年至 2023 年公司债券年度报告 " 重大风险提示 " 以及 " 报告期内重要事项 " 中个别信息披露不准确。因上述问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决定对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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