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印发了《关于调整优化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贷款额度普遍上调、还款方式更灵活、放宽新就业毕业生贷款条件等一系列 " 组合拳 ",将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增强市场信心,对促进住房消费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贷款额度普遍上调
新政全面提高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基础额度。单身缴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调整为 70 万元;已婚缴存人家庭最高可贷额度调整为 90 万元。基础额度的显著提升,有助于缓解缴存人,特别是首次购买和改善居住条件的购房首付压力。
同时,针对高层次人才的扶持政策同步升级。持有 A、B、C 类人才卡的缴存人,其贷款最高额度可在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公布的普通最高额度基础上上浮 20%;持有 D 类人才卡的缴存人,贷款最高额度可在该中心公布的普通最高额度基础上上浮 10%。
还款方式更灵活 减轻还款压力
为满足缴存人不同的还款需求,政策放宽了还款方式变更频次。贷款状态正常且已偿还 12 期以上的借款人,在收入、信用状况等符合本中心贷款基本条件时,可申请变更还款方式,且变更后每间隔 12 个月可变更 1 次。这一调整让借款人可以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变化,灵活选择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更好地规划家庭财务。
放宽新就业毕业生贷款条件
新政特别关注青年人才的住房需求,推出了针对性支持措施。在兰州市域内(含兰州新区)就业,且毕业未超过 3 年的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购买本市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将享受特殊政策:核定贷款额度不再与个人缴存余额、缴存余额系数及缴存时间系数挂钩。符合条件的单身毕业生最高可贷 70 万元,已婚毕业生家庭最高可贷 90 万元。
首席记者 赵文瑞
来源:兰州晚报(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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