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2 月 5 日讯,近日,浙江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浙江兆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姜磊、陈尔铭、叶剑利。
决定书显示,在兆晟科技申报挂牌及挂牌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磊存在代陈尔铭和叶剑利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涉及股份 10 万股,占挂牌时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1%。前述股份代持事项导致公司股权不明晰且未在公开转让说明书、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相关定期报告等文件中准确披露股东持股信息。截至 2020 年 7 月,前述股份代持已经解除。
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时任总经理姜磊,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陈尔铭,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叶剑利未按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对此,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浙江兆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姜磊、陈尔铭、叶剑利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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