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雷达财经 文 | 杨洋 编 | 李亦辉
1 月 20 日,泉州金融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信贷业务内控管理不到位;授信管理不到位;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个人贷款 " 三查 " 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检查不到位,被泉州金融监管分局合计处以 270 万元罚款,对刘剑斌、倪烨麟、郭锦户、陈秀梅、蔡建荣给予警告,对刘燕英、彭阿昌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 5 万元罚款。
天眼查资料显示,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03 月 04 日,注册地址为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滨海街 222 号香缤中心 1 层靠府东路区域、10 层、11 层,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国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中国保监会批准和允许销售的保险产品;提供保管箱服务;外币兑换、即期结售汇业务;资信调查、咨询及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 6203 条,周边风险 14675 条,历史风险 3181 条,预警提醒 654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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