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动之家 昨天
轮胎花纹不一样 擅自更换非原厂轮胎!4S店被判退一赔三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keji1.html

 

快科技 1 月 20 日消息,4S 店在修车过程中,对于更换的零部件,理应如实告知客户。如果刻意隐患或者借此牟利的话,很有可能会承担法律责任。近日,山东高法官方公众号,就披露了这样一起典型案例。

据介绍,陈先生在 2020 年时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后,他把自己的凯迪拉克汽车送往 4S 店维修。

4S 店检测后,维修技师告知他,车辆要维修更换雷达、方向盘、轮胎等部件。陈先生拿到了 3 份结算单,列明维修项目 47 个,实际花费 5.2 万元,其中更换的一条左后轮胎,价值 1127 元。

可在 2025 年,陈先生给车辆做年检时,被工作人员告知,后轴左右轮胎花纹不同,没能通过年检。

至此,陈先生想起,这条轮胎正是 2020 年事故后更换的,于是找出 4S 店记录照片等证据比对,确认是 4S 店维修技师有误。

陈先生认为,4S 店未与顾客沟通告知更换的不是原厂轮胎,擅自更换了非原厂轮胎,改变了原本型号和花纹。他认为,非原厂轮胎和原厂轮胎一个价,没注意原厂轮胎被换成了非原厂轮胎。

4S 店是把消费者的利益和安全置于不顾,要求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索赔退一赔三。

对此,4S 店辩称,已告知消费者是非原厂胎,陈先生还口头答应了。

后经法院查明,4S 店提交的 3 份结算单中,前两份结算单上均载明轮胎类型为 " 原厂件 ",仅最后一份结算单载明轮胎类型为 " 非原厂件 "。

4S 店在列明多个维修项目的情况下,针对其中一项维修事项的变动,4S 店应当对陈先生进行重点提示,而现有结算单上并无对轮胎类型变化的明显标注或重点提示。

法院认为,4S 店未如实告知陈先生更换轮胎的真实情况及相关风险,使得陈先生对轮胎的真实情况产生错误判断并影响购买决策,故 4S 店的相关行为构成对陈先生的欺诈。法院据此依法判决 4S 店向陈先生退还轮胎费用 1127 元并赔偿 3381 元,陈先生将非原厂轮胎退还给 4S 店。

宙世代

宙世代

ZAKER旗下Web3.0元宇宙平台

一起剪

一起剪

ZAKER旗下免费视频剪辑工具

相关标签

轮胎 4s店 技师 山东 事故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