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1 月 19 日,新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456)发布公告称,其附属公司芙地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洛阳万亨置业有限公司及 Kayuan Enterprise Investment Co. Limited 在惠州仲裁委员会裁决中败诉,需向广东畅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赔偿人民币 23,339,765.69 元及支付仲裁费人民币 292,235 元。该裁决源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签订的广州畅流工业园区租赁合作合同违约纠纷。公司正寻求法律意见,并认为裁决对现有业务运营无重大不利影响,提醒股东及投资者审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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