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科技公告,公司董事会 12 月 8 日收到持股 13.60% 的股东量鼎合伙提交的《关于提请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及相关文件。根据相关规定,董事任期每届不得超过三年,同济科技第十届董事会和监事会任期已于 2025 年 6 月 29 日届满,量鼎合伙正式向公司董事会提请增加《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等临时提案。董事会经审查,认为股东临时提案不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应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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