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形成的《基金管理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引》),已下发至各公募机构。这份文件引发业内思考:它将如何重塑规模 36 万亿、涉及超 7 亿基民的资产管理行业的价值逻辑?
《指引》中的若干要求,尤其是将核心人员薪酬与长期投资结果深度绑定的设计,已在业内激起讨论。销售部门人员需要将至少 50% 的考核权重与投资者盈亏情况挂钩,这在很大程度上被视作挑战,因为公募基金对终端投资者的行为把控能力有限。
业内人士当然可以对规则表达困惑甚至质疑。这背后的关切,源于一个朴素的期待:让基金真正为投资者创造价值。监管层应该广泛听取意见,理解各方关切,解释制度设计初衷,在这样的沟通中,凝聚最大共识,让规则能真正落地生根。
从专业角度看,《指引》的诸多设计指向明确:
其一,拉长考核周期,三年以上指标权重不低于 80%。这并非否定短期业绩表现,而是试图构建一个更趋近于真实回报周期的评价体系,鼓励机构构建跨越牛熊的投资能力,不要追逐昙花一现的排名。
其二,绩效薪酬与基金业绩强挂钩,并提高强制跟投比例。这实质上是将从业者的个人利益与投资者利益物理绑定,让 " 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 从口号变为可执行的机制。《指引》新增的薪酬追索与问责条款,同样适用于离职人员,意在构建贯穿职业生涯的责任链条,遏制短期机会主义。
其三,在严格约束的同时,也为差异化留出空间。《指引》并没有对所有岗位 " 一刀切 "。对基金经理的考核聚焦业绩与基准偏离;对固收投资强化信用与流动性管理,以及《指引》中新增的也是讨论热度较高的对销售部门的考核,则突出客户盈亏。这都体现了监管的精细化考量。
然而,专业的制度设计仍需直面现实的复杂性。业界的核心关切在于:销售人员如何能对不可控的客户择时负责?基金经理为规避严厉的惩罚,是否会走向策略的极度保守或者抱团投资,反而损害市场活力和投资者长期回报?薪酬惩罚制度是否促使能人转向私募基金?这些担忧,触及了规则在执行中可能面临的深层博弈。
《指引》对销售人员考核的意图在于,推动其角色从 " 卖方 " 向 " 买方顾问 " 转型,激励其从 " 卖产品 " 导向 " 服务好客户账户 ",这需要整个代销生态的协同进化。而对基金经理而言,严格的业绩基准约束,其目的之一是防范不负责任的风格漂移和过度冒险,引导投资回归本源。如何平衡 " 防范风险 " 与 " 鼓励创造 ",将是检验规则智慧的关键。
事实上,保障投资者的长期利益与给予管理人合理的激励空间并不对立。一个激励相容的制度,长远看有利于行业的健康生态。基金新规的 " 长周期 " 与 " 跟投 " 设计,也试图为真正秉持长期主义的 " 投资长跑者 " 创造更友好的环境,使其不必过度焦虑于短期排名压力。
任何一项触及利益与观念重塑的制度变革,都会伴随争议。行业对《指引》的某些条款也有疑虑。消除疑虑,既需要持续的专业沟通,阐明设计的底层逻辑与配套安排,更需要市场在实践中逐步验证规则的效果。
从根本上看,《指引》推动行业从 " 规模竞赛 " 转向 " 价值创造 " 的导向,符合投资者与社会公众的根本利益。其落地过程,将是监管意志、机构转型与公众认知之间不断调适、寻求共识的动态过程。我们相信,通过各方的建设性互动,一种更健康、更可持续的行业新生态终将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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