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调整保险公司相关业务风险因子的通知》(下称《通知》),保险公司投资相关股票的风险因子获得适度调整。具体来看:一是保险公司持仓时间超过三年的沪深 300 指数成分股、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指数成分股的风险因子从 0.3 下调至 0.27。该持仓时间根据过去六年加权平均持仓时间确定。二是保险公司持仓时间超过两年的科创板上市普通股的风险因子从 0.4 下调至 0.36。该持仓时间根据过去四年加权平均持仓时间确定。(上证报)

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调整保险公司相关业务风险因子的通知》(下称《通知》),保险公司投资相关股票的风险因子获得适度调整。具体来看:一是保险公司持仓时间超过三年的沪深 300 指数成分股、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指数成分股的风险因子从 0.3 下调至 0.27。该持仓时间根据过去六年加权平均持仓时间确定。二是保险公司持仓时间超过两年的科创板上市普通股的风险因子从 0.4 下调至 0.36。该持仓时间根据过去四年加权平均持仓时间确定。(上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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