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15 日,记者从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了解到,我省印发《2025 年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2025 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加力扩围推动全省交通领域设备更新工作。《实施细则》明确了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补贴标准、补贴范围、实施期限及补贴申请流程等内容。
据悉,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其中新购车辆长度在 6 米以下的每辆补贴 6 万元,6 米(含)至 8 米的每辆补贴 8 万元,8 米(含)至 10 米的每辆补贴 14 万元,10 米(含)以上的每辆补贴 19.2 万元;对新购车辆车长 8 米(含)以上的低地板低入口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每辆车额外补贴 3 万元。更换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的,每辆车补贴 4.2 万元。
对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实施差别化补贴标准。提前报废中型老旧营运货车最高每辆补贴 2.5 万元,重型老旧营运货车最高每辆补贴 4.5 万元。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的,中型货车每辆补贴 2.5 万元,重型货车最高每辆补贴 6.5 万元;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的,中型货车每辆补贴 3.5 万元,重型货车最高每辆补贴 9.5 万元。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每辆补贴 3.5 万元。
补贴政策实施期限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申报人可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或下载 " 甘快办 "APP,点击 " 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专区 " 或 " 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服务事项专区 " 进行申报。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何怡璇 见习记者 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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