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22 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西安市秦岭山区集中安置点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旨在加强秦岭山区集中安置点建设,确保避险受灾群众生命安全,有效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方案中明确,2025 年 4 月底前完成集中安置点建设,达到安全使用条件。
集中安置点选址要安全可靠。避开山洪和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易发区等灾害区域,以及安全生产隐患区域,确保安置群众生命安全。安置点应当有方向不同 2 条以上与外界相通的疏散道路,便于人员紧急疏散和物资调运。
集中安置点建设由沿山区县政府统筹安排,属地镇(街道)具体组织实施。灞桥区、临潼区、长安区、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要对本辖区秦岭山区内需转移群众数量进行全面摸排,按照人员数量、区域划分,合理确定集中安置点建设数量和建筑面积。
沿山区县政府要加快办理有关规划建设手续,结合实际利用目前闲置的学校、厂房、村委会等设施,改造建设集中安置点。集中安置点建设经费,由区县财政安排落实,市财政根据情况予以适当补助。
安置点建设要设置卧室、餐厅、厨房、卫生间、医疗卫生室、值班保卫室等功能区,实行分区设置。
要有足够的床位(铺),并考虑安置群众的性别、民族、年龄等要素,尽量按照家庭(户)安置。对未按家庭(户)安置的,男女应分开安排。要有公共厨具、灶具、饮水设施,确保食品加工制作场所环境卫生整洁,加强食品加工制作的安全指引,保证群众能吃上热饭、热菜、热汤。要提供生活必需品,并根据气候温度条件,提供必要的降温或取暖设施。
集中安置点平时可以民宿、酒店或租赁等形式对外开放营业,营业收入用于弥补集中安置点相关支出;每年入汛前停止对外营业,提前转为集中安置点。
来源 / 华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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