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丁宁)11 月 22 日晚间,灵康药业(603669)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灵康药业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信息披露的监管工作函》。
三季报显示,2024 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31 亿元,同比上升 53.34%,同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继续亏损 0.91 亿元。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扩展存量制剂业务以及拓展新业务。其中,新增商业配送业务较上年同期增长 100%,存量制剂业务较上年同期增长 48.42%。
对此,上交所要求灵康药业详细说明新增商业配送业务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模式、获客方式、开展期限情况,产生收入、利润及占比情况,涉及产品的主要品类、价格、成本费用及毛利率情况,前五大客户供应商的合作期限、成立时间、注册地、主营业务、是否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客户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情况。
此外,三季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 1.77 亿元,同比减少 20.9%。此外,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 0.61 亿元,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上交所要求公司说明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及应收款项规模的情况与营业收入大幅增长是否匹配,并结合报告期内业务开展情况,详细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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