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1 月 22 日冠城新材公开信息显示,独立董事胡超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 , 违规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 , 你作为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冠城大通或公司 ) 独立董事 , 你的证券账户于 2024 年 7 月 2 日至 10 月 28 日期间存在买卖冠城大通股票情形 , 合计买入公司股票 27,900 股、卖出 12,700 股。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并将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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