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贵阳 19小时前
内地居民赴港澳定居审批条件公布,夫妻团聚、投靠照顾等四类情形可申请;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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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月 30 日,出入境管理局发布关于内地居民前往港澳地区定居审批条件的公告。

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内地居民前往港澳地区定居审批条件为:

一、夫妻团聚及偕行子女类:申请人与香港或者澳门配偶分居时间满 3 年;

二、子女投靠父母类:申请人未满 18 周岁,父母均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

三、子女照顾父母类:申请人年龄为 18 至 59 周岁,父母均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年龄均为 60 周岁以上且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

四、父母投靠子女类:申请人年龄为 60 周岁以上且在内地无子女,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子女年满 18 周岁。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将根据定居名额和审批条件,依法审批内地居民前往港澳地区定居申请。申请人如需了解具体情况,可通过移民管理服务热线 "12367" 或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咨询。

来源 出入境管理局

编辑 周欢 /编审 段筠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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