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明镜周刊 4小时前
丧偶妻子托“土律师”索赔,25万赔偿金被侵吞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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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丈夫在外务工时因交通事故身亡,经熟人介绍找到当地小有名气的 " 土律师 " 帮忙讨公道,没想到—— " 土律师 " 花光了她丈夫的死亡赔偿金》

一张薄薄的银行卡,承载着一位丧偶妻子的全部希望。她以为托付的是能帮自己讨回公道的 " 能人 ",却不料对方拿着她的银行卡,侵吞了到账的赔偿款。经贵州省册亨县检察院提起公诉,2026 年 1 月 15 日,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韦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 6 万元。

册亨县检察院干警深入案发地村组,开展 " 警惕法律服务陷阱 " 专题宣传,提醒群众警惕 " 土律师 " 代理陷阱,增强群众资金及银行卡保管意识

委托 " 土律师 " 索赔

2014 年,册亨县农村妇女王某遭遇重大打击,其丈夫在广东务工时因交通事故不幸身亡。这个变故让本就不宽裕的家庭雪上加霜,目不识丁、毫无法律知识的王某,在丧夫之痛与生计窘迫中孤立无援,索赔无门。

手足无措之际,熟人将当地小有名气的 " 土律师 " 韦某介绍给了王某。熟人称韦某 " 经验丰富 ",常帮乡亲处理纠纷、代理诉讼,能帮她讨回公道。悲痛无助的王某找到韦某,委托其处理赔偿事宜,双方约定以最终获赔金额的 10% 作为韦某的报酬。

其实,韦某并无法律服务执业资格,既非执业律师,也不是合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所谓 " 办案经验 " 只是凭人情世故处理简单纠纷。韦某接下委托后,带着王某来到广东省中山市,委托正规律师代理此案。

为方便接收赔偿款、避免来回奔波,韦某提议王某办一张银行卡,王某欣然同意。韦某以 " 方便及时查询到账、避免耽误流程 " 为由,劝王某将银行卡预留电话设为他的电话号码,又以 " 你不识字,记不住密码易误事 " 为由,与王某共同设置密码,最后以 " 帮你对接律师、扣除费用后一并交付,省得你跑冤枉路 " 为由,提出由其暂时保管银行卡。

因对银行、法律流程一窍不通,加之丧夫之痛的打击,王某便将银行卡交给韦某保管,却没想到这一交便交出了丈夫用生命换来的全部保障。

赔偿金被 " 救星 " 花光

在律师代理下,案件进展顺利,被告最终同意支付 35 万元赔偿金。扣除律师费和韦某的劳务报酬后,剩余的 25.2 万元理应全部归王某所有。

2014 年 8 月,第一笔 11 万元赔偿款到账。韦某收到通知后告知王某到账情况,以 " 余款未结清 " 为由继续持卡,王某对此深信不疑,耐心等待。

一周后,剩余款项到账,韦某选择了沉默。当王某询问进展时,他用 " 流程慢、钱款未到账、有空去广东核实 " 等谎言敷衍,暗地里却多次持卡取款,将 25.2 万元全部用于个人投资和挥霍。

这场谎言持续了 7 年。7 年间,王某无数次询问赔偿款进展情况,韦某每次都找各种借口搪塞安抚,王某却始终未怀疑这位 " 救星 ",更不知赔偿金早已被侵吞殆尽。

直到 2021 年,在亲友的提醒和协助下,王某才去查询银行卡流水,得知卡内早已分文不剩时,才在亲友陪同下持流水单找韦某质问。为拖延时间、逃避责任,韦某被迫与王某签署还款协议,承诺 2021 年底还清 25.2 万元。

此后,王某多次催款,韦某始终以投资失败、没钱还款等理由推脱,分文未付。直至 2025 年,还款协议签署四年后,韦某仍未履行承诺,走投无路的王某才选择报案。

认罪认罚后翻供

案件被移送审查起诉后,韦某辩称,赔偿款到账后其已告知王某,该笔钱款是其向王某的借款,双方系民间借贷纠纷,并非刑事犯罪。该案究竟是经济纠纷还是刑事犯罪?若是刑事犯罪,韦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侵占罪还是盗窃罪?

案件办理初期,因时间跨度长达 11 年,部分证据灭失、现有证据薄弱,册亨县检察院两次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并主动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办案检察官细致梳理资金流向、固定韦某取款证据,核实其持卡经过、隐瞒真相的细节,查清还款协议签署背景,厘清王某 7 年未拿回银行卡的原因,逐步补强证据锁链,明确案件性质。

检察官认为,韦某持卡不等于享有资金占有权,王某交卡仅为方便查询、协助对接律师,并未放弃资金所有权,韦某的行为超出委托权限,实质是秘密转移他人资金并据为己有,符合盗窃罪构成要件,事后还款协议无法阻却犯罪成立。检察官向韦某阐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韦某在审查起诉阶段自愿认罪认罚。

2025 年 11 月 7 日,检察机关对韦某提起公诉。然而,庭审中韦某当庭翻供,再次辩称款项是借款,其辩护人提出罪名异议及诉讼时效抗辩。公诉人沉着应对,逐一出示证据,围绕案件核心事实举证质证,指出韦某翻供理由与证据矛盾,其曾利诱王某补签协议的行为,进一步印证其非法占有目的。

2026 年 1 月 15 日,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意见,认定韦某构成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 6 万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 25.2 万元。

案件办结后,册亨县检察院并未止步于个案公正。该院意识到,基层群众尤其是文化程度低、法律知识匮乏的农村群体,易被 " 土律师 "" 黑代理 " 欺骗,且银行卡保管、大额资金监管意识薄弱。为此,该院以该案为典型,组织干警深入乡镇、社区开展 " 警惕法律服务陷阱 " 专题宣传,通过多种形式,用通俗语言明晰正规律师与 " 土律师 "" 黑代理 " 的区别,揭露其欺骗套路,剖析代管资金等行为的风险。

来源:检察日报 · 明镜周刊 编辑:姜雨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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