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吉林 18小时前
演员徐娇发文:劝阻男子餐厅内抽烟,取证遭抢手机碗里被扔烟头!律师:双方均或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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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 26 日,演员徐娇在个人微博发文:" 在长沙的一家餐厅遇到一位抽烟的男士,让服务员劝阻后仍放话‘我把这支抽完’。"" 我亲自劝阻后,这位先生叫嚣‘这里又没有贴禁烟标志’,在我试图录下证据的时候,这位先生抢走我的手机,并直接把烟头扔在了我的饭碗里,现在正在等警察。"

随后,徐娇转发此条博文并补充:" 警察来了,说长沙室内抽烟不违法,无法进行罚款。" 她还在评论区表示:" 这位先生的意思是如果我删除拍摄的内容,他就向我道歉,警察也对此提议表示肯定,但是我不删,也不需要或接受他的道歉。"

26 日下午,徐娇发布的上述微博内容,已经无法查看。

徐娇,1997 年出生于浙江省宁波市。2006 年,出演个人首部电影《长江 7 号》正式出道,并凭借该片获得第 28 届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新人奖。

徐娇。图源个人微博

国家 " 双千计划 " 法学专家、芙蓉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平凡对上述社会事件进行了法律解读。

一、徐娇公开抽烟男子视频,是否侵犯男子权益?

徐娇公开抽烟男子视频,可能侵犯男子的肖像权、名誉权以及隐私权。

如果公开的视频中包含男子的可识别面容,且未经其同意,就可能构成对肖像权的侵犯;如果视频中的描述或评论导致男子社会评价降低,可能侵犯名誉权;如果视频泄露了男子的私人信息,可能侵犯隐私权。

二、男子把烟头扔在徐娇碗里,是否构成寻衅滋事?

男子把烟头扔在徐娇的碗里,若该行为是出于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目的,且对徐娇造成了心理上的恐吓或骚扰,或者引发了争吵、冲突,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在一定程度上可能构成寻衅滋事。

具体是否构成犯罪,需结合行为人的主观动机、行为方式、造成的后果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来源:潇湘晨报

编辑: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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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娇 香港电影 长沙 金像奖 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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