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社会救助是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日,广东出台了《关于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就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作出了新的部署和安排。
12 月 26 日上午 10 时,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省残联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介绍《若干措施》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特色亮点等,并回答记者提问。
广东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保持全国前列
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奇表示,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省政府连续 14 年将 " 提高低保、特困人员等保障水平 " 列入省十件民生实事,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保持全国前列,目前已将教育、农业农村、残联等 12 个部门的教育助学资助对象、脱贫不稳定户、重度残疾人等 18 类困难群众共近 490 万人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范围,及时有效开展常态化救助帮扶,有力保障全省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成员等近 160 万名低收入人口的基本生活。
陈奇介绍,广东省出台的《若干措施》包括 6 部分 27 项内容,聚焦政策、对象、服务、要素、组织等 5 个方面进行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 5 个方面。
一是对标 " 政策全覆盖 ",强化有效衔接,完善覆盖全面的低收入人口社会救助政策体系。明确低收入人口的范围主要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等,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做好户籍人员救助保障的同时,积极探索将保障范围拓展覆盖到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在统筹现有基本生活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医疗救助等专项社会救助,以及急难社会救助政策的基础上,强化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关注困难家庭中特殊困难群体,实施精准帮扶。同时,将救助方式从物质救助拓展到 " 物质 + 服务 " 救助,推进生存型救助向发展型救助转变;统筹社会救助城乡发展,推动缩小救助标准城乡差距,城乡基本公共服务逐步实现标准统一、制度并轨。
二是对标 " 对象全覆盖 ",强化 " 政策找人 ",优化低收入人口主动发现和分类处置机制。通过数字赋能强化主动发现能力,优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指标体系,实时监测家庭支出骤增、收入骤减、人口变化等关键性指标,按红、橙、黄、蓝、绿 5 档划分预警等级,并按规定纳入相应救助范围。在此基础上,结合《若干措施》要求,正在升级改造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的 " 粤众扶 " 综合救助信息系统,进一步打通部门数据壁垒,促进救助信息聚合、救助资源统筹、救助效率提升,加快形成 " 一户(人)一条救助链 " 的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闭环运行机制,推动从 " 人找政策 " 向 " 政策找人 " 与 " 人找政策 " 相结合转变。同时,拓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功能应用,为相关部门、群团组织精准认定救助对象提供支撑,逐步向社会福利和慈善帮扶等领域延伸。
三是对标 " 工作全覆盖 ",强化政策贯通,健全低收入人口分层分类的综合救助工作体系。明确在省、市、县、镇、村分级建设综合救助服务平台,完善并发挥各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联动相关部门、群团组织、提供惠民补贴(服务)相关单位、社会力量,统筹调配救助资源,精准对接救助供需,让困难群众 " 进一个门、办所有事 "。明确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帮扶措施,在贯彻落实国家文件的基础上,细化了服务类社会救助、慈善帮扶等措施,如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生活照护,加强集中供养孤儿照料护理,支持设立社会救助慈善基金等,使救助帮扶针对性、操作性更强。
四是对标 " 要素全覆盖 ",强化政策落地,健全要素保障机制。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和监督检查长效机制,明确将社会救助保障资金和所需经费纳入全省各级财政预算,要求县级加强联合督导检查,确保救助资金真正用到困难群众身上。充分发挥多方力量,深入实施 " 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 ",整合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等基层服务力量,组建近 3 万名 " 双百 " 社工队伍,确保每个镇、每个村至少有 1 名 " 双百 " 社工,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提供政策落实、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专业服务,提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打通社会救助服务群众 " 最后一公里 "。
五是对标 " 组织全覆盖 ",保障政策生根,强化组织保障体系。强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将社会救助工作纳入全省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深化 " 党建 + 社会救助 " 模式,健全村(社区)" 两委 " 班子成员联系困难群众机制。进一步压实各级政府责任,加强部门统筹协调,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基本民生底线。
" 线上 + 线下 " 联动为困难群众提供综合救助服务
陈奇表示,《若干措施》包括了不少便民举措,主要有以下几条:
一是全力推进服务类社会救助,为困难群众提供 " 物质 + 服务 " 救助方式。今年 7 月,民政部、财政部部署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广东全域被列入全国试点单位。我们将围绕建立需求评估体系、编制救助清单、构建救助网络、建设工作阵地、建立资金保障机制等 5 个方面,在全省加快推进服务类社会救助工作。
二是统筹建设 " 粤众扶 " 综合救助信息系统,提高服务困难群众的效能。在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的基础上,集成社会救助经办服务系统、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统筹建设集经办服务、经济核对、动态监测、供需对接、全程监管为一体的 " 粤众扶 " 综合救助信息系统,推进 " 一门受理、一网核对、一站通办、一键链接 " 的救助事项 " 一件事 " 集成改革。系统已于今年 1 月初步建成并上线运行,现已整合 12 个部门、54 家商业银行的 30 类数据,确保数据共享、动态更新,推动实现困难群众 " 进一个门、办所有事 "。
三是分级建设综合救助服务平台,为困难群众提供一站式救助服务。今年 5 月,广东部署开展综合救助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工作,打造服务类社会救助工作阵地,横向联动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群团组织、惠民补贴(服务)相关单位、慈善资源和社会力量,纵向贯通省、市、县、镇、村五级,与 " 粤众扶 " 综合救助信息系统 " 线上 + 线下 " 联动,为困难群众提供综合救助服务。目前,试点工作阶段性成效明显。
四是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推动社会救助资源由以政府主导,向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供给、精准对接需求方向发展,进一步推动社会救助从 " 单一主体 " 向 " 多元共担 " 格局转变,激发全社会共同参与社会救助的活力。
文|记者 丰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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