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 · ZAKER 厦门 记者 陈起鸿
越来越多金枪鱼 " 游 " 上厦门市民餐桌。许晓煜 摄
引进金枪鱼最高将给予每吨 17000 元的补助,销售特色水产品最高将给予每吨 2000 元补助。这是昨日上午,厦门市海洋发展局领导做客厦门市人民政府网,解读《加快厦门市现代都市渔业升级的若干措施》时提到的。
据介绍,近年来,厦门人对金枪鱼有较大的消费需求,因此市海洋局出台《水产精深加工项目申报指南》进行鼓励扶持。该《申报指南》写明,远洋渔业企业、金枪鱼加工销售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本 3000 万元以上且金枪鱼冷链加工设施设备投入 500 万元以上,对其通过厦门口岸报关入境并在厦门集散交易、加工的金枪鱼给予补助。其中,对于自捕(直购)的空运冰鲜金枪鱼(蓝鳍、黄鳍、大目)给予每吨不超过 17000 元的补助,海运超低温金枪鱼(蓝鳍、黄鳍、大目)给予每吨不超过 1800 元的补助,冷冻长鳍金枪鱼给予每吨不超过 1300 元的补助。对于一般贸易的空运冰鲜蓝鳍金枪鱼每吨补助不超过 15000 元,空运冰鲜金枪鱼(大目、黄鳍)每吨补助不超过 5000 元。
除金枪鱼外,市海洋局也对各类海鲜予以一系列补助。其中,对于远洋渔业企业的自捕水产品,通过厦门口岸报关入境并在厦门交易集散的,给予每吨不超过 600 元的补助;对于在厦门口岸报关入境并在厦门国际水产交易中心赋码销售的特色活体水产品、特色冰鲜冰冻水产品,分别给予每吨不超过 2000 元、不超过 600 元的补助。
此外,市海洋局对于渔民专业合作社自捕 ( 或收购 ) 渔获到高崎渔港定点上岸并在厦门国际水产交易中心赋码销售的,给予每吨不超过 300 元的补助。需要注意的是,渔民不能以个人名义申请补助,需与符合要求的厦门渔民专业合作社签订协议成为会员,并让水产品从高崎渔港定点上岸销售,由合作社向市海洋局提出申请才能享受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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